清国史(共14册)
资料编号:KW282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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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中华书局1993年第一版影嘉业堂钞本
编者: 清国史馆
介绍: 《清国史》,中华书局于1993年出版,由十一个本纪、十四个志、一万四五千人的传记组成。人们知道它,是近两年的事,相信以后它将越来越为读者所了解。本书作者在图书馆浏览它,所读不多,有待于来日补课,现就印象对其绍述一二,并与《清史稿》有所比较
(1 )清国史馆的著述汇编
清朝国史馆负责王朝历史的编纂,写作纪、志、表、传诸种体裁的史书。此系日常工作,必须不断地进行,即一个时期的某种史书完成,经过御览,成为定稿,过一段时间,再奉命续修一部,这样就形成若乾种不同体裁的史籍,但是在一个王朝延续期间内,国史馆不会编纂纪传体的王朝史,换句话说,国史馆所写成的只是纪、志、表、传分体的著作,不会有一代王朝的全面通史,而这一类著作,通常是下一个王朝为被其取代的前朝去作,所以清国史馆不可能写出有清一代的纪传体通史,《清国史》不会是一部完整的清史,而只可能是具有该王朝历史的分体的书稿。这样说,固然是根据修史制度而言,更重要的是现存《清国史》的实际状况明白无误地表现出来的。
《清国史》的本纪,只写到同治朝,光绪朝的未完成,仅有资料长编的“编年”,宣统朝则付诸阙如。况且各个本纪正文前均置有《凡例》,与二十四史本纪的不载凡例有别。
《清国史》有“志”十四种,各志体例不一,名称不统一,所叙述的时间长短不一,质量参差不齐,《艺文志》、《皇朝职官志》、《天文志》等开篇有《修辑凡例》,《选举志》、《舆服志》、《皇朝刑法志》等则没有凡例,志多有序,而《仪卫志》,既无凡例,也没有序言。在志的名称上,有的又冠上“皇朝”字样,可见其不规范。而且这一名词的使用,可能标志刑法志、职官志都是独立成书的。至于各志所反映的时代内容,起始都是清初,不存在差异,但截止年份则全不一致。《皇朝职官志·修辑凡例》云:“沿革载至嘉庆二十五年止,此后复有更定者,俟续纂时增入。”(第4册第760页)直接了当地告诉读者,它仅记录嘉庆朝以前的官制,不可能指望它能提供道光以降的官制情况。《艺文志·修辑凡例》云:“艺文志,旧五卷,今续辑为八卷,首二卷。”(第4册第739页)新、旧志各系何时所修,本书作者尚不知晓(旧志疑为乾隆朝或前此所修,新志疑为嘉道时修纂),但从中可知艺文志有过两次编写,后一次也是例行修纂,非为总结有清一代之艺文。《皇朝刑法志》系按朝年编写,起于顺治朝,止于嘉庆二十五年。《选举志》对于光绪后期的废科举、兴学校,无所反映。《天文志》、《乐志》也都说的是嘉庆以上的事。这些现象表明,各种志书兴修时间不一,续修情况不同,出现在《清国史》的时代面貌就不统一了,而没有写到清末,则是共同的。
《清国史》的传,更是不断地编修,体例也不尽相同。《国史宗室王公传》卷首,包含谕旨、圣制文、圣制诗各一份,谕旨系乾隆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谕,圣制文为嘉庆帝所撰。以上谕、御制文开篇,是王公传已构成专书,但这种卷首不合纪传体史书的列传体例。大臣传分出正编、次编、续编、后编和新办大臣传数种,儒林传由儒林全传、儒林传、儒林传后编三部分组成,忠义传内含正编、次编、续编、后编和国史忠义划画一传档现办、新办已进、新办未进七个部分。名称的差异,说明修纂的时间不同,其《新办国史大臣传》含有五百余人的传记,人物首起李鸿章、阎敬铭,终于张之洞、黄忠立,是咸同光时代的人,篇幅很多,印了整整一本书,可是未作分卷,显然是未定稿。忠义传的现办、新办已进、新办未进,从名称已可知是未杀青之作。所写人物的生存时间,以《后编》说,计有六十卷,每卷目录前写明传主死事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其第五十三卷云:“同治五年至十二年在贵州剿苗匪阵亡。”最后一卷谓:“光绪八年九年以剿办贼匪积劳病故。”可知传主生存期不晚于光绪。《忠义传新办未进》最末一人为赖高翔,咸丰年间死事于江西广信。所以进入忠义传的传主多是生活于光绪前期以前的人。
上述诸种情形,使人对《清国史》产生的印象是:体例上不完全符合纪传体史书的规范;各部分文字形成的时间前后相差甚大,且无统一修订;从而内容不完整,清代后期的许多制度、事件和人物活动没有反映;写作目的是为本朝(清朝)作历史记录,是颂扬朝廷盛德和表彰臣工,但在客观上为异日完成一部王朝史作出了多方面的文献准备;这些文献含有纪、志、列传等文体的专门著作,因系国史馆所制作,并为其所保存,甚至它们可能置放于一个专类档案中;归结而言,现在问世的《清国史》是清朝国史馆陆续纂写的纪、志、传诸种文献的汇集,原来并非一部书,只是今人将那些置于一处的成部和散篇著述汇合在一起印成一部书。因本书作者所掌握的信息甚少,不知所说是否有点道理,殊不敢自信,书此以求教于方家。
(2)抄录与出版
清国史馆的诸种著作,当北京清史稿修书时被从原来的库房调出,作修史参考。近代有名的藏书家、嘉兴刘承乾闻知清史馆有清朝的历朝实录和本纪、志、传,就商于馆长赵尔巽,愿赞助该馆经费,请其倩人代钞上述诸书,双方达成协议,于1923年钞出历朝实录和《宣统政纪》,而“《清国史》传钞,始于1924年夏,完成于1928年夏,前后历时五载,其间以钞费挪用、史馆易人、政局动荡等原因,钞书曾经中断,若非刘氏力促并增付酬金,《清国史》传钞几于功败垂成。”(吴格:《清国史影印说明》)钞成之后,刘氏将《清实录》和《清国史》视为珍贵秘藏,虽在抗战动乱期间,亦随身保藏,未受损失。迨至五十年代中,《清国史》转让给上海复旦大学图书馆。
九十年代,复旦大学图书馆与中华书局编辑部合作,将刘氏嘉业堂钞本影印,为省篇幅,取缩印法,排为上、下双栏,并添印边栏,新编页码,分装成十四册。以上说明,参阅吴格文,兹将该文附录于后。(【附录11,6页】)出版者还制作《清国史本纪传人名索引》,收录纪传(本传、附传)人名一万五千余条,采用四角号码检字法编排,另附笔画索引,人名下注出传文所在卷名、卷次,在影印本的册次、页次及上、下栏。
(3)《清国史》的卷目
卷目反映内容,本书不拟对《清国史》的内容作全面绍述,故对卷目略有所陈,读者自可想见其内容概况。
本纪,自太祖朝起,迄穆宗朝止,其中高宗朝分量最大,达六十二卷,此不足怪,而穆宗朝次之,有五十四卷之多,大约是有所谓同治中兴的缘故吧。另有德宗编年。
志,有十四个项目,食货志、地理志篇幅均在二百卷以上,而仪卫志、舆服志、河渠志皆各四卷,选举志也只有六卷,所以各志内容多寡颇不平衡。
传,含有王公传、大臣传、循吏传、孝友传、儒林传、文苑传、忠义传。究竟全书内容概貌如何,请看其总目。(【附录12,2页】)
全书的内容,以传记最多,约占该书的四分之三篇幅,志有二百余万字,与其他纪传体史书一样,本纪的分量略少些。
《清国史》缺少通常纪传体史书所应有的“表”这一大类;本纪无宣统朝;与《清史稿》相比,志类少灾异志、交通志、邦交志;传类没有列女传,至于不像《清史稿》有畴人、艺术等传的名目,但在文苑传含有这方面人物。
(4)传记史料
《清国史》的传记还不能称为第一手史料,因为它是有所本而作,且其所据的传文,有许多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但是它对于《清史稿》而言,则是后者的史料来源之一,在这种意义上说,它又可称作第一手资料,于此可知其史料价值之不一般。
全书各传所收人物,总计达一万四千九百三十四人,数量之巨,与《国朝耆献类征(初编)》、《清史稿》可谓鼎足而三。前已说过,《清史稿》舍弃了清国史馆传记一千二百份,于是在《清国史》中的人物传记,《清史稿》少的甚多,如第十一册的《新办国史大臣传》中的文秀、容贵、广忠等人,在《清史稿》里没有传记,连顺无传,仅在表里有其任职的记录。第十一册《循吏传》卷六有白云上传,《清史稿》无,可能因其为武官之故;卷十一有沈鎔经、李景祥传,《清史稿》亦无;卷二有蒋伊传,《清史稿》无传,仅提到他一点事。第八册的《大臣画一列传次编》卷133有李清芳传、谢溶生传,《清史稿》皆无传,也是在部院大臣表里出现他们的任职。是否他们没有可以叙述的史事呢?亦未见得。李清芳,乾隆元年进士,五年任监察御史,次年以捐例既停,建议未授职的只给职衔顶戴,停其铨选,乾隆帝以他不识大体,严加申饬;次年,以夏灾例不赈济,而影响夏种秋收,要求给予赈济,得到批准;九年奏请宽奉天等处海禁,亦获准行;同年奏大臣等保举主考人员四十九人,江浙两省占二十人,而河南、四川、贵州、云南、广西五省无人,不无有弊,请对被举人员进行考试,乾隆帝认为他因不在保举名单,怀私而有此议;十年湖广总督疏请将捐监事例的捐粮改为捐银,李氏认为不妥,恐遇荒年无粮赈济,皇帝采纳其议,不作更改;同年,以秋审情实案犯过多,有伤好生之德,乾隆帝以其所见迂谬,严予申饬;十三年升刑科掌印给事中,二十年迁兵部右侍郎,二十二年因一个九卿会议中的错误,降二级留任;两年后,以其父年老,命其原品休致,回籍侍养。李氏身为言官,履有奏议,虽有对有否,尽了言责,是有事可写的。其事详见附录。(【附录13,1页】)谢溶生,乾隆十年进士,十三年授职编修,二十年擢侍读学士,提督山东学政,奏各学增广生俱有定额,应及时补充,不得压积,得到乾隆帝赞同;二十四年调江西学政,次年参奏江西巡抚阿思哈婪贿派累,经皇帝派尚书前往,查实治罪;二十六年密奏童生李雍和狂悖事,乾隆帝以其不同疆臣合作,怀私邀功,传旨申饬;三十三年任太常寺卿,奏所属赞礼郎、读祝官由监生、官学生出身者保送抚民同知、通判,亦照理事同知、通判例,历俸三年,方准保送,得旨允行;三十八年署礼部尚书,寻被参大祀时偷安不敬及失察家人索诈,革职,发伊犁效力,五十五年释回。(【附录14,1页】)事迹不是很多,也还是有一些。《循吏传》卷十一沈鎔经传,传主为同治七年进士,九年任江西贵溪令,次年以获盗出力,下部优叙;十二年调上饶知县,逮捕以吃斋为名聚众谋反的民众首领;召健讼诸生读书官舍,使他们感愧知自爱;官至广东布政使。同卷李景祥,光绪二十一年进士,任奉天广宁令,处理传教士、教民与百姓的争执较得体,对光绪二十六年俄国侵略军与土匪勾结、二十八年当地六和拳再兴的事务,作出处断。(第12册第227页)《清国史》中一些传记,写得简单,基本上是履历加一点事情,如《新办国史大臣传》的寿昌传,除了他从笔帖式,升至兵部右侍郎的履历,只写了两件事,一是同治帝死后,随同礼亲王世铎等请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二是当崇厚与俄国议和失当议斩时,奏请量予减等。(第11册第97页)同类传里的巡抚邵友濂传,履历而外,内容更是贫乏。(第871页)
《清国史》与《清史稿》同有的传记,互有详略,不可偏废的情况,亦存在着。《清国史·宗室王公传》卷十延信传,写传主于康熙五十七年随从抚远大将军允
题西征,五十九年为平逆将军,进军西藏,平叛立功,晋封辅国公,雍正五年以二十大罪被幽禁。写其立功事有实迹,二十罪状则一一列出。(第5册第126页)《清史稿》卷219 延信传,对《清国史》的上述二事记之不详,但择录了康熙帝对他的褒扬诏书。(第30册第9048页)所以两书的载笔互有详略,大学士蒋廷锡的传记同样表现出这种情况。《清国史》对其在康熙朝入值内廷,随从康熙帝巡幸,受宠信,以及雍正八年皇帝大病时参与处理机密事务,都有记叙,(第5册第1042页)而《清史稿》对此忽略,全然没有涉及,但记录他对加强府县学教育的建议。(34册第10250页)这种互有不同重点的叙述,作为一本书不是好事,然而见于两部书,则是互为补充了。
《清国史》的传记,大多写到光绪前期的人物,而《清史稿》则写至清朝终结,加之内容的互有详略,所以两书具有互补性,那一部也不能取代另一部,因而都不能废弃。读者可以根据需要将这两部书结合着阅览。
(资料来源:《清代人物传记史料研究》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目录介绍如下:
001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1册).pdf 285.99 MB
002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2册).pdf 281.98 MB
003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3册).pdf 352.46 MB
004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4册).pdf 300.89 MB
005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5册).pdf 341.26 MB
006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6册).pdf 344.77 MB
007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7册).pdf 365.03 MB
008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8册).pdf 339.50 MB
009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9册).pdf 381.92 MB
010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10册).pdf 394.48 MB
011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11册).pdf 77.41 MB
012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12册).pdf 332.84 MB
013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13册).pdf 246.59 MB
014清国史.嘉业堂钞本.(第14册).pdf 217.8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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